台糖精心為您準備超值回饋!快揪親朋好友一起來參加,超值好禮等你拿!
限時抽獎活動火熱開跑,只要輕鬆消費,就有機會獲得豐厚大獎!
活動期間:115 年 4 月 1 日 — 6 月 30 日(共 3 個月,計 13 週)
參加資格:
登錄即可參加「台糖 80 週年抽獎活動」!
第一重:周周抽獎
活動期間每周抽出「台糖80週年慶紀念造型一卡通」,每周發票不累計,人人都有機會。
第二重:發票累計抽「樂Fun台糖」大獎
完成第一重登錄後,所有已登錄過在活動最後會在台糖總部抽出下列大獎,可繼續參加第二重抽獎機會。
| 項次 | 活動獎項 | 奬勵內容 | 獎品價值 | 數量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頭獎 | 台糖飯店住到爽(1人獨得下列5項豪華住宿券) | 113,900 | 1 |
| 台糖長榮酒店 - 總統套房 | 88,000 | |||
| 台糖尖山埤渡假村住宿劵 - 醉月小樓 | 9,900 | |||
| 台糖台北會館 - 尊榮套房 | 7,200 | |||
| 台糖池上牧野渡假村 - A棟2人房 | 4,000 | |||
| 台糖花蓮觀光糖廠住宿劵 - 親子木屋 | 4,800 | |||
| 2 | 二獎 | 台糖讓您最美麗 - 半年份台糖美容保養品項 | 96,840 | 2 |
| 3 | 三獎 | 台糖養生保健我最行 - 半年份台糖保健品項 | 31,920 | 3 |
| 4 | 四獎 | 台糖肉品最安心 - 半年份台糖生鮮肉品 | 3,000 | 10 |
| 5 | 五獎 | 台糖加油龍免驚 - 台糖加油站加油抵用券1,000 元 | 1,000 | 100 |
| 6 | 六獎 | 台糖高地小農(安提瓜)經典咖啡禮盒 | 880 | 100 |
※獎項包含住宿券、美容保養產品、保健食品、咖啡與加油券等多種好禮! 第二、三、四獎品項以主辦單位實物提供為準。
歡迎全民一起來樂 Fun 台糖!不論是住宿好禮、生活好物或加油券等好禮都等你來拿!
本活動之審核、聯繫通知、獎品配送及相關稅務處理,均由本公司統一辦理。
本活動所載之各項時間,均以中華民國標準時間(臺灣時間)為準,並以本公司資訊系統紀錄為最終依據。
每一發票僅限登錄一次;如有重複登錄情形,概以首次登錄之資料為準,且僅享有一次抽獎資格。經審核後,如發票所載金額未達活動門檻新臺幣80元,或非屬本活動指定商品者,視為不符合抽獎資格。
中獎人應提出符合規定之發票正本以供查驗。若為雲端發票,應依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之規定,列印載有驗證碼之發票明細資料。參加者應自行妥善保存發票及相關交易明細;如未能提供完整文件,致無法完成驗證程序者,視為喪失中獎資格。
本活動之中獎名單係由系統隨機抽選產生。中獎人同意本公司得依活動需要公開其姓名或部分資訊。未盡事宜,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、補充及調整之權利。
中獎人應負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保管發票正本。如有遺失、毀損、資料不完整、經塗改、影印或經認定為不實或偽造之情形,本公司得逕行取消其中獎資格。
參加者不得以任何不當方式影響活動公平性,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程式工具、干擾系統運作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行為;經查證屬實者,本公司得立即取消其參加及中獎資格,並得追回已發放之獎項,相關法律責任由該參加者自行負擔。
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,不具領獎資格,亦不得要求補發或替代:
如中獎人未依規定填寫或提供完整資料,或資料有誤、不實、逾期回覆,或因其他可歸責於中獎人之事由致無法完成核對程序者,視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。
本活動獎項不得轉讓或要求更換。各項獎品之品質、保固及售後服務,概由提供廠商負責,本公司不負相關責任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原獎項無法提供,本公司得以等值商品替代之。
獎品寄送範圍僅限臺灣本島、澎湖、金門及馬祖地區。中獎人如未於期限內提供有效寄送地址,本公司得取消其資格。配送過程中,如因非本公司可歸責之事由致生遲延、遺失或毀損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參加者應保證其所填寫及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且合法,且未侵害第三人權利;如有違反,除喪失資格外,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本公司得視實際情況隨時修改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,並於活動網站公告之,恕不另行個別通知。
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活動全部規範;如有違反,本公司得取消其資格,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。
本公司蒐集之個人資料,僅於本活動相關目的範圍內使用,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妥善管理。
本公司及相關協辦單位之負責活動員工,不得參與本活動;如經查證違反規定者,將取消其資格。
因本活動所生之任何爭議,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
本公司為辦理本活動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,說明如下:
一、蒐集目的:
用於活動執行(包含通知、核對、公告、領獎、稅務申報)、統計分析及行銷推廣等相關用途。
二、資料類型:
包含但不限於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聯絡方式(電話、電子郵件、地址)、影像資料、性別及其他足資識別個人之資訊。
三、利用期間:
自蒐集日起至活動結束後一年內保存並處理,屆期將予以刪除或銷毀;但依法或因執行業務所必要者,不在此限。
四、利用地區及對象:
於中華民國境內,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供本公司及其受委託處理之第三方使用。
五、當事人權利:
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當事人得向本公司行使查詢、閱覽、補充、更正、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或刪除之權利。
六、同意條款:
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本公司依相關法令蒐集及使用其個人資料;如拒絕提供,將影響參加及領獎權益。